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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干了7000余万的工程赔进2800万的背后

2024-08-15 20:49来源:未知关注:作者:芳子

辽宁省大连的李先生承包了一个造价7000余万的建筑工程,在工程完工后,他不仅没有挣到钱,反而倒搭了2800余万。到此,他觉得这转包给他工程的商家太黑太狠,已将他本人和公司逼上绝路,于是,他将最后的一线曙光指望在了法院,没成想,大连甘井子区法院的判决是对方怎么说就怎么判,他的起诉竟然被驳回了。

心还不死的李先生又上诉到大连市中级法院,这大连中院也维持了一审原判,没法,他只能将希望放在了辽宁省高级法院这里,这回,虽然案子还没有开庭审理,但他已信心满满。

第一笔:800余万的利息不该得吗?

讲李先生被“黑”的遭遇之前,必须先提一个人和一家公司,此人姓苏,由于本人是大连市人大代表、大连市建筑协会会长、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及大连市中级法院监督员等,这么多个特殊的身份,使他在大连尤其在司法界可是“横冲直撞”了,自己就常说,和他打官司或他和别人打官司,从来就没有输过,因法院听他的。他的公司名叫“大连宜华建设集团”。

这不,在2010年秋,李先生从老苏手中拿到一个造价为7000余万的建筑工程,施工完成,身为老苏甲方的开发商没钱了,于是老苏去法院要回了这笔工程款,按比例分到李先生手中的款项,仅违约金利息这一块,就达800余万元,因开发方迟付了款产生的利息这一块,向来都是谁施工谁得的,老苏并没有施工,用法院的话说叫“非法转包”给了李先生,那李先生做为具体施工人理所当然地要得这笔款的,但老苏不给,说这钱是他打官司打来的,所以他得要这钱。甘井子区法院的这次判决,认为李先生按工程比例获得工程款就完了,除此之外利息等,与李先生无关。

第二笔:500万的管理费不已扣完了吗?

老苏的这家“大连宜华建设集团”,资质不低,但近些年几乎不干活,靠资质和关系,揽来的几千万工程都是小活,上亿或几个亿的工程才能算大活,这些工程他都随手转包出去,在给具体施工单位转工程款时,扣掉10%的管理费,仅这笔收入,一年下来太可观了。

在这个工程当中,老苏每次给李先生转过去的开发方付给他的施工款,他都要按惯例先扣掉10%管理费的,这不仅是对李先生,对其他人也是照样,这也是收管理费行业的惯例,十几次拨款中,扣掉李先生的管理费500万元,但扣掉了,他却不承认,这样的事,李先生已与老苏上过法庭,但法庭上,老苏全不承认已收了管理费,于是法庭在下判决时让李先生再拿一份管理费。李先生拿出的自己公司扣管理费的帐目,法庭不认,要老苏拿帐,但人家说“这是企业的秘密”,不能拿出来,虽然法庭承认“先扣管理费是行业的惯例”,但判决上就是不支持李先生的诉求。于是法院任凭老苏怎么说就怎么下判决。

这次的工程,由于众多因素,具体施工者根本挣不到钱,所以李先生与老苏商量,减少2%的管理费,于是,老苏同意了,他的财务又给李先生的帐上返还了98万余元,在这次甘井子区法院的庭审当中,李先生为了证明老苏已收取了管理费,特意将这个返还2%的帐目拿到法庭,法院以“没有银行流水”为由,不承认这笔款帐。

第三笔:1000万的贷款加利息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李先生说,他早知道老苏的为人,黑过太多的人,但没有想到黑 到他头上时,比谁都狠。

在这个工程当中,李先生说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贷款以解工程款的燃眉之急,他是将自己哥哥的房产抵押的,本金1000万,资金到了老苏的帐户。老苏以甲方工程款的方式拨给了他,应得的工程款少了1000万,还本还利息在账上扣1300万,因老苏不承认,法庭上同样不给看帐。而法院以“被告明确其并未用原告所述贷款对支付本案工程款,利息也并未在案涉工程中进行计算”为由,不承认这笔款。

李先生说,这次甘井子区法院的判决,全以一句“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而判定此事,他不服,又上诉到大连市中级法院。这一次李先生申请法院调取他在宜华的财务账册,宜华只要拿出财务账册,所有的款项都清楚了,可是法院说“不属于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畴,不予照准”,大连中院同样用一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了结这起官司。

李先生说,辽宁省高院再审马上就要开庭了,他的心中虽有忐忑,但信心还是十足的。(杨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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