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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马尾区副区长林建豪被指涉多项职务犯罪 地方纪委涉嫌包庇

2025-12-08 16:55来源:未知关注:作者:芳子

本站讯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多名村民向中央纪委提交实名举报材料,直指该区副区长林建豪在任职期间涉嫌滥用职权、侵吞国有资产、收受贿赂等多项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举报人感到更加令人愤慨的是,他们曾经多次举报,但是福州市纪委相关办案部门长期不作为、刻意包庇,导致林建豪至今未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其仍持续实施打击报复行为。

重点项目背后的"利益链条" 国有资产遭亿元级侵占

举报材料聚焦林建豪在2019年马尾区重点安置型商品房项目"香海佳园二期"中的一系列操作,直指其通过权力寻租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举报人反映:林建豪利用职权,劝退其他竞标者,最终由其亲哥哥林建中持股的福建岐瑞置业合伙企业低价中标该项目。同时,他还安排自己持股的福建省晋一建设发展公司承建工程,从中获取数十万元非法利益。

更为严重的是,举报材料详细披露了三起涉嫌恶意转移国有资产的关键事件:2020年4月,在岐瑞公司无力支付1.4亿元土地出让金尾款的情况下,林建豪以区政府名义下发文件,要求区土地发展中心以安商房回购款名义,将7700万元财政资金转给该公司,用于支付部分土地出让金,而此时该项目不仅未交齐土地出让金,未签订回购协议,甚至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建设进度要求,且土地发展中心分管领导曾明确反对该违规付款行为;2020年8月,林建豪无视区国房中心相关禁令,逼迫马尾区不动产中心出具证明,帮助岐瑞公司以项目土地及房屋为抵押物获得1.5亿元银行贷款,后续又通过区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土地发展中心垫付1亿元为该公司解押;2023年8月,林建豪主持专题会议并形成政府纪要,将项目停工归咎于区政府未拨付资金,导致区土地发展中心在与岐瑞公司的商事仲裁中败诉,需支付利息和罚息7900多万元,且损失仍在持续扩大。

举报人控诉地方纪委"避重就轻" 因举报遭遇持续打击报复

据举报人介绍,自2022年以来,他们多次向福建省纪委、福州市纪委举报林建豪的违法违纪问题,案件由福州市纪检三室负责办理,但办案过程却让他们深感失望。举报人指出,纪检三室对林建豪与涉案企业的利益关联、违规付款的政策依据等关键问题未深入调查,仅依据林建豪引用的与举报事项无实质关联的文件便认定其行为合规,属于明显的避重就轻。

更让举报人不安的是,举报行为引发了林建豪及其亲属的疯狂打击报复。林建豪的哥哥曾扬言"纪委同志已告诉我们谁举报的",并威胁要拆除举报人的房屋;2025年6月,林建豪带领多部门人员以核查违建名义,在举报人家周边拍照摄像,企图强行拆房;此外,举报人还遭到在社交媒体和村民微信群中被造谣为"黑社会组织"的恶意中伤。举报人认为,若无办案人员通风报信,林建豪不可能如此精准地实施打击报复。

与此同时,举报人多次要求与纪检办案人员正面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均未得到回应,就连会见纪委领导的请求也未能实现。他们曾就福州市纪检三室陈副主任涉嫌包庇问题向福建省纪委、中央纪委反映,但至今未获答复,案件仍由该部门办理。

多重违纪违法线索待查 举报人恳请中央纪委介入

举报材料还披露了林建豪其他多项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在琅岐镇路桥公司弃渣场项目中,其通过虚假报账让其兄林建中获利1600万元,同时林建中还垄断了多个相关工程项目;2021年吴庄村两委选举期间,林建豪纠集人员暗箱操作,存在私下计票、伪造票数等选举舞弊行为;2010年其以内亲名义违规低价承包约50亩农保地(名义为16亩耕地,年租金合计仅800元),违建别墅和停车场,并在其担任马尾区国土局局长期间,违规将该地变性为一般农用地,该建筑虽曾被国土部门没收,但至今仍由林建豪实际使用。

目前,举报人已向中央纪委提出三点恳请:一是组建中央级专项调查组,全面核实林建豪的违纪违法问题并追究法律责任;二是严查福建省、福州市纪委相关办案人员的包庇、不作为及通风报信行为;三是保障举报人人身安全,制止林建豪的打击报复行为。举报人明确表示,愿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全力配合中央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文中所述问题均为实名举报人所举报,对其实名举报问题本文只是如实引述,其观点并不代表媒体和作者的观点。媒体在此希望,实名举报人的举报能够引起福州市、福建省乃至中央纪委、监察委的高度重视,并派出得力人员认真调查举报的问题,如其举报问题属实,就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事件后续进展,媒体有待进一步关注。(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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