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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县一带置业有限公司致山东省纪委李伟书记的一封实名求助信

2026-08-09 16:17来源:未知关注:作者:芳子

成武县一带置业有限公司致山东省纪委李伟书记的一封实名求助信

——恳请关注基层政府行政失信、长期拖欠民营企业巨额款项问题

尊敬的李伟书记:

您好!

我们是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一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唐四联及全体股东。今怀着一颗万分焦急与无助的心,向您呈上这封实名求助信。我们深知您肩负着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任,日理万机。我们若非走投无路、申诉无门,绝不敢轻易打扰。但此事关乎我公司近两千万元资金的生死存亡,关乎一家民营企业的基本生存权利,更关乎基层政府的公信力与法治尊严。我们恳请您在百忙之中,倾听一家小微民营企业的泣血诉求。

事情的经过,容我公司按时间节点向您如实禀报。

一、响应政府招商引资号召,依法依规投入巨资

2020年7月14日,我公司积极响应成武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号召,与县政府正式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下简称原协议),拟购100亩商住建设用地。协议约定,第一批约53亩土地于2021年6月底前挂牌出让,价格每亩130万元。我公司依约于2020年7月30日向成武县财政局支付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798,187.50元。

2021年1月29日,成武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公开出让S201401A号地块。2021年5月6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简称自规局)发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我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向成武县会计核算中心支付了土地竞拍保证金900万元。2021年6月8日,我公司通过合法途径拍得该地块,并收到《成交确认书》,成交总价为7088万元。(注:在没有其他人竞争的情况下,由原协议定价每亩130万元变成了133.736万元)。

二、积极履约却遭拒签合同,陷入“有责无权”的困境

2021年6月22日,我公司收到自规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情况通知书,要求我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我公司积极配合,已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盖章并交给自规局,但自规局一直未盖章返回给我公司。也就是说,我们从未持有过一份与自规局正式签署生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即便如此,我公司依然恪守诚信,按《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6月30日,向政府相关部门合计支付了18,668,827.50元(含土地款、契税、耕地占用税等)。2021年8月9日,我公司还取得了《项目备案证明》。

三、政府承诺落空,合作基础崩塌

根据《项目投资协议书》第二条和第四条的明确约定,在投资人支付第一次土地款后,政府应全部返还1866万元给我公司及合作人的应收工程款,但实际上只退回一部份款。另外,本宗地价格在没有他人竞争的情况下,由原协议约定每亩130万元无形中变成每亩133.736万元,因此我们对其相关部门的诚信度就产生了怀疑,也就不能继续信任和继续投入,导致合作基础崩塌。所以,县自规局于2021年8月25日、11月5日发出的催款通知也就因此而搁置了。

四、政府单方宣告合同无效,承诺退款却一拖再拖

2022年1月28日,我公司收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告知书》,称该土地的政府批复已被成武县人民政府成政字(2022)4号决定撤销,土地出让合同无效,自规局同意退回全部款项,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随后,自规局要求我公司出具退出函件,我公司予以配合。但实际上县自规局是为了提高土地交易价格,于2022年2月前后将该地块重新挂牌以每亩151.43万元的价格拍卖给了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启明公司)。即该块土地总造价由原来7088万元变成了8025.94万元。虽自规局在《告知书》中已明确表态,同意退回全部款给投资人,但实际上还是一分未退,一拖再拖。

五、多次催讨无果,企业陷入绝境

关于退款问题,我们也曾理解政府财政紧张,并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宽容。所以在期间曾听从政府建议,再由我们找人(招商)接盘或合作开发,于2022年5月17日又与启明公司签了一份《会议纪要》,但我们也曾带了三家公司与启明公司洽谈合作,结果因启明公司提高了付土地款条件为一次性付清款,让新投资人无法接受而未能达成招商结果,所以我公司就没有正式与启明公司签订任何协议。

至前年启明公司领导正式宣布,该土地由他们处置,由我公司直接找政府收回土地款。至此,我们曾多次找县委主要领导,但县领导总是一直忙而未见。直到2025年9月25日,我公司才正式向成武县自规局发出《申请退款函》,明确要求退还18,668,827.50元。自规局领导仅回了一个电话,再无其它的书面回复。

如今,我公司的关联母公司因大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近几年来经营严重亏损,经济状况已陷入困境。全体员工工资已严重拖欠,也有大部份员工因此离职而失业等,公司已面临倒闭破产边缘。因此,我们为了挽救企业生存,避免大量员工失业,避免给社会带来影响,特来信求助李伟书记,恳请恳请李书记给予关注,也恳请省纪委予以监督。

六、我们的诉求

第一,恳请责令成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财政收款部门,立即将我公司已付的18,668,827.50元(壹仟捌佰陆拾陆万捌仟捌佰贰拾柒元伍角)全额退还我公司。

第二,请求依法支付资金占用费。根据公平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资金占用费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政策允许的利率,自2022年1月28日(自规局出具《告知书》承诺退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退还款项之日止。

第三,恳请对成武县相关部门在此事中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予以核查,给民营企业一个公道。

李伟书记,我们深知您肩负的重任,也相信在您的领导和监督下,山东省的营商环境会越来越好。我们一家小小的民营企业,没有别的奢求,只求拿回本就属于我们自己的钱!这1866万元,是我们向亲朋好友四处筹措的血汗钱,是银行借贷需按期偿还的债务。四年多的投入,已经让我们企业濒临崩溃。也希望成武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重视与支持,尽快给我们退还其全部款项18668827.5元及其资金占用费,以免公司全体股东(含隐形股东)再通过媒体或网络进行发酵,或通过法律途径追索,以避免影响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诚信和形象。

恳请李伟书记为我们做主!

此致

敬礼!

求助人:成武县一带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唐四联

联系人:唐四联

联系电话:13632762111

二〇二六年八月八日

【附件清单】

1. 《项目投资协议》(2020年7月14日)

2. 成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出让S201401A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的批复》(成政字〔2021〕11号)

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4. 《成交确认书》(成土交字〔2021〕19号)

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情况通知书及证明

6. 《项目备案证明》

7. 催款通知书(2021年8月25日、11月5日、11月8日)

8. 《告知书》(2022年1月28日)

9. 《会议纪要》(2022年5月17日)

10. 《申请退款函》(2025年9月25日)

11. 全部付款凭证、税票、收据等

原文来自百度: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73029336868006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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